期刊文献+

两个外商投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引出的启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香港嘉利来公司不服原北京市外经贸委行政复议案,以及复议过程当中的第三人——北京市二商集团公司饭店不服商务部的复议决定,提出的行政诉讼案。其次发生在贵州的香港汉山公司,不服贵州省外经贸厅行政审批案,向商务部提出行政复议,以及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第三人——贵州饭店有限公司不服商务部的复议决定,提出的商议案。不同角色不同形式参加的研讨、复议,甚至说参加的诉讼。
作者 湛中乐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人民法治》 2016年第1期6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