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涉未成年司改不应拘泥于刑诉程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从少捕慎捕,到构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再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于刑诉层面而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已渐成体系,更随着未检工作的开展而呈蓬勃之势。然而,解决未成年犯罪的终极目标在于减少甚至杜绝未成年人犯罪,而不是仅仅于刑诉程序各个环节上实现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因此未成年司法改革也不应仅仅着眼于刑诉程序一面,不能只看到犯罪后在刑事政策上的援助和宽松,却忽略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前预防以及未成年犯罪之后的社区矫正问题。
作者 黄磊
出处 《人民法治》 2016年第2期3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