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倨法藐诉只有“权力土豪”做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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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自己的土地使用证被政府变更登记在别人名下,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要求恢复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半年诉讼期内,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作出并送达行政判决后,华阴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2月17日《华商报》)从法理角度讲,作为公民身份的被告不参与或者放弃诉讼是他的权利,但作为政府机关却没有这样的自由。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
作者 张铎木
出处 《人民法治》 2016年第3期69-7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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