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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应当承认和肯定优秀民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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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而习惯法也为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民法典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我国法律对民事习惯给予了一定的认可。不过,总体而言,我国法律、法规对民事习惯缺乏明确的一般规定和系统性、体系性的安排,没有将"习惯"规定为一般法源;现有法律规定缺乏明确的法源规范,不能涵盖全部民事行为,需要在民法典编纂时予以解决。
作者 高其才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人民法治》 2016年第6期47-4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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