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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滋养公安警察形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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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走上法治化轨道的同时,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部分,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者,警察法治的核心是通过法律对警察的暴力性进行规制,警察的暴力性不能狭隘地理解为行为暴力,它还包括了由于法律权威、警察权威所施加的使之服从的思想影响,通过法律规制警察暴力行为,达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集中,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预防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在全新的社会形势与治安形势下。
作者 薛芳
出处 《人民法治》 2016年第9期114-1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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