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广乡规民约和家风家训,以文化人,崇德向善,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构建德治、法治、自治、民治和善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开辟了新的路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十九大报告中的乡村振兴战略也要求实现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近些年来,浙江诸暨传承创新'枫桥经验',通过修订推广乡规民约和家风家训,以文化人,崇德向善,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构建德治、法治、
出处
《人民法治》
2018年第Z1期123-126,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