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化解地方债务危机亟待“开明渠”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财政部今年5月21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与此前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为办理还本付息的试点相比,新的试点使地方政府举债的阳光化。
作者 祁石
出处 《人民公仆》 2014年第7期45-45,共1页 Public Serva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