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遏制干部'跑官要官'不正之风,江西省南昌市明确界定'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行为,并加大制度约束和问题查处力度。明确界定、划出红线。凡一年内三次以上或在同一岗位工作不满两年就向组织提出明确岗位调整诉求的干部,不按层级管理要求越级向上一级组织提出明确岗位调整诉求的干部,均视为'跑官要官'。受干部本人或他人请托,为管理权限和工作关联以外的干部或有亲属关系、利益关联的干部,违反有关程序非正式地向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提出明确岗位调整诉求的。
出处
《人民公仆》
2015年第3期11-11,共1页
Public Serv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