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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同案件”集中审理好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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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八五年,我院审结了案由同一、争议标的同一、适用法律同一的“三同案件”共四十二案。可分为二类,一类是同一原告同时分别起诉多个被告拖欠货款纠纷,共十五案;一类是同一原告同时分别起诉多个被告拖欠加工费纠纷,共二十七案。从这二类案件看,有以下共同特点:第一,都是同一原告同时起诉多个被告;第二,案由同一、争议标的同一、适用法律同一;第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
出处 《人民司法》 1986年第2期8-9,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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