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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姓名登记的股东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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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一般应根据工商登记文件的记载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股东资格.但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实际出资、出资证明书的持有以及股东权利的实际行使等事实可以作出相反认定的除外。
作者 李克才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85-88,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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