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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撒落物造成车辆损失的责任承担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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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车辆使用人与高速公路管理者之间即形成了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的合同关系。对于高速路面上的撒落物造成的车辆损失,除非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能证明其已履行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义务,对于车辆损失的发生无任何过错,否则高速公路管理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作者 张丽
出处 《人民司法》 2013年第4期89-90,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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