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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制造的专利产品的后续行为不侵犯专利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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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即专利临时保护期内,以及在发明专利授权后,购买者使用其合法购买的实施该专利产品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专利法虽然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即享有请求给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权利,但对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实施其发明的行为是否享有请求停止实施的权利? 在发明专利授权后,制造者为购买者使用该专利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
作者 郎贵梅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2013年第6期4-6,1,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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