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劳动争议诉讼中当事人的追加和退出及诉讼请求的增加和变更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裁判要旨】仲裁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一审法院无权发回仲裁机构重审,应依法追加,不受仲裁前置程序的限制。这里的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当事人一审时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增加或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重新申请仲裁。这里的不可分性,是指诉讼请求与仲裁的事项基于同一事实而产生,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
作者 程立武
出处 《人民司法》 2013年第20期89-92,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6

  • 1张新宝 李玲.《共同侵权的法理探讨》[N].《人民法院报》,2001年11月9日.
  • 2白绿铉.美国民事诉讼法[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 3[美]杰克·H·弗兰德泰尔,玛丽·凯·凯恩,阿瑟·R.·米勒.民事诉讼法(第三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 4陈荣宗,林庆苗.民事诉讼法(修订四版)[M].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4.
  • 5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年第2辑)[Z].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3.
  • 6陈现杰.共同侵权的立法规制与审判实务[J].人民司法,2010(3):14-20. 被引量:24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