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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催告情形下合同解除权的消灭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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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解除权作为形成权,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从利益平衡、维护交易安全的角度,需要对其存续期间进行限制。未经催告,合同解除权亦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势必影响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在一方未催告的情形下,解除权合理期限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性质、合同履行情况、交易习惯和目的等具体情况综合予以认定,超过合理期限,合同解除权归于消灭。
作者 范纪强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8期51-54,84,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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