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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保险车辆损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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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动车辆损失险中双方对保险车辆修复费用价格鉴证意见有争议时,被保险人未取得保险人同意擅自处置车辆,导致难以复勘、再次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作者 段晓娟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8期65-67,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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