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受益人的证明协力义务 被引量:1

The Beneficiary’s Obligation of Concerted Efforts to Prove Concerning Payment-style Unjust Enrichment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裁判要旨】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关于争讼款项的给付欠缺法律根据,应由请求人承担举证责任。因给付行为欠缺法律依据系消极事实,本质上难以直接证明,故请求人对于他人取得不当利益致其受损的事实已经举证证明,且给付行为欠缺法律依据确实存在一定盖然性的,受益人就其抗辩的原因事实,负有真实、完全和具体的陈述义务,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供请求人予以反驳。受益人未完成证明协力义务的,可根据证明标准规定.
作者 刘文辉 杨帆 邱世国 Liu Wenhui;Yang Fan;Qiu Shiguo
出处 《人民司法》 2019年第11期7-10,13,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3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