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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公开行使监督权应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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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出台的《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省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五项内容向社会公开的时间以及方式。这一做法,是强化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落实监督法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规定的重要举措。这无疑为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打开了一道更敞亮的大门。笔者以为。
作者 梁德荣
出处 《人民之声》 2007年第9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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