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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立法:依法变通 重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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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族立法是宪法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据宪法、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民族立法权是民族地区行使自治权,解决实际困难与特殊问题的重要保障。
作者 曹宏
出处 《人民之声》 2013年第7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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