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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江治理与粤东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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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如何在实践中加强生态文明保护,建设美丽宜居的生态家园?11月28日,10多名全国和省、市、区人大代表聚集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共同探讨练江的治理和粤东生态文明建设。
作者 陈婷 杨荣升
出处 《人民之声》 2013年第12期38-4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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