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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破与立——广东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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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法是规范立法活动的一部基本法律,并被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管法的法"。立法法的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意味着立法权在全国200多个市实行全面放开。所以,这项地方立法权的落地,备受社会关注。9日至11日,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修正案草案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科学总结多年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立法体制,规范了立法权限和程序,对今后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作者 高镜 灵迪
出处 《人民之声》 2015年第4期22-2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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