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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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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于9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刊讯10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宣讲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对条例进行宣讲,副省长许瑞生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陈小川在会上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重点内容作了全面宣讲。条例是针对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具有广东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作者 任宣
出处 《人民之声》 2015年第1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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