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石门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省委26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到乡镇、街道人大开展专题调研,着力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及时修改《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程》,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财政预算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人事任免等作出具体规定,实现有章可循。改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出处
《人民之友》
2016年第8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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