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从2004年宪法修正案首次对保护私有财产作出规定,这一突破表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在我国越来越受重视。有恒产者有恒心。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的今天,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更加凸显其重要性。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是我们的共同责任。由此,我想到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绕不开的误区:民营企业'原罪问题'2004年宪法修正案首次对保护私有财产作出规定,集中体现在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出处
《人民之友》
2016年第12期24-25,共2页
People's Fri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