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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中的“不抵触”具体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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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省和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这是我国地方立法的一条基本原则。一般认为,'不抵触'的内涵包括不得超越立法权限、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程序不违法等。
作者
邓智
机构地区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处
出处
《人民之友》
2017年第4期50-51,共2页
People's Friend
关键词
地方立法
中央立法
立法法
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
上位法
专属立法权
义务性规范
地方立法权限
通用规范
法律条文
基本经济制度
分类号
D92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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