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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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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施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是对立法的'体检',让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立法工作的重心将从制定新法为主,转向立法与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并重。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等手段,监督法规的实施,检验立法的得失,推动了法律的有效实施,但列入监督对象的地方性法规数量偏少。为了弥补这一问题。
作者 黄洪旺
出处 《人民之友》 2017年第5期16-17,共2页 People's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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