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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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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11月,龙山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此后,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项情况的综合性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今后对重大事项一事一报。从此,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翻开了新篇章。坚持一事一报制度为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05年1月,龙山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龙山发展的实际,按照全局性、根本性。
作者 陈瑛
出处 《人民之友》 2017年第7期25-25,共1页 People's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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