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更长远的视野看,人大常委会的会期制度还面临着深度改革的挑战。7月9日至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此次会议集中聚焦于环保议题,且打破了每隔两个月开会的惯例,这在人大议政史上,极为罕见。开会,是人大议事行权的基本方式,其频率多寡、会期长短等等,决定了国家权力机关能否平稳。
出处
《人民之友》
2018年第8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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