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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立法的价值和姿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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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公布《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送审稿)》并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中小学教师对学生上课期间不专心听课、不能完成作业或者作业不符合要求、不遵守上课纪律等行为可以采取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此前,2017年3月起实施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已经首次设置了'惩戒'条款。而在近两年的全国两会,亦有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应当修改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明确赋予教师惩戒权。
作者 阿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之友》 2019年第7期45-45,共1页 People's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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