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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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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7月初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民航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通知》
出处 《农村养殖技术》 2003年第15期5-5,共1页 Journal of Rural Animal-Breeding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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