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对房屋买受人的保护,规定了大量经买受人申请法院应予支持的合同无效、解除或被撤销的情形,因而对于减少商品房开发商侵犯买受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由于<解释>中确定了两个合同效力的关联性,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解除或被撤销均可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解除,从而使得银行的住房担保贷款风险大大增加.在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今天,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各商业银行的关注.
出处
《中国城市金融》
2003年第8期23-25,共3页
China Urb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