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新准汽油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3年7万1日起,汽油标准品由目前的90号无铅汽油改为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即符合 GB17930-1999质量要求的车用无铅汽油),将已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范围实施的汽油新标准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将汽油中准价上调90元/吨,柴油零售中准价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全国各中心城市平均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分别为3556元/吨和3137元/吨。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在此基础上继续上浮8%执行(乌市上浮6%、伊犁上浮7%)。批发价按在零售价基础上倒扣5.5%的批零差率执行。
出处
《国际石油经济》
2003年第7期59-59,共1页
International Petroleum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