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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儿童参与权在家庭领域实现状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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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儿童参与权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的儿童四项基本权利之一。儿童参与权是指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家庭是儿童生活和实现社会化的主要场所,父母被称为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儿童依赖性和自主性并存的特点使儿童参与样态多样化,难以用一刀切的标准衡量。国际通用的哈特八阶梯理论为评价儿童参与权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通过将八阶梯理论简化为六个层级,从而对石家庄市的儿童参与权在家庭领域内的现状作调研分析。本次调查结果为我国儿童参与问题提出了如下两点建议。第一、当务之急仍是宣传普及儿童参与权,深化民众的认识;第二、应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社会和文化传统的儿童参与评价机制,提高考察评价儿童参与程度的可操作性。
作者 陈旭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中国人权评论》 2014年第2期162-197,219,共37页 China Human Rights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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