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八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中共广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于2014年6月16日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现节选如下:一、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确立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制度,明确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体现了对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