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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擅自变更工时制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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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小秦等十几人被某轮胎厂录用,双方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为标准工时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通过了劳动行政部门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批准备案,要求小秦等十几人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作者 杨永琦
出处 《人事天地》 2014年第12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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