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提成是否应纳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基本案情:2008年2月,张某到某文化发展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工作任务是参加各地方政府组织的图书政府采购,中标后再采购图书供货。工作期间,张某的劳动报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工资,一部分为提成。根据公司内部指定的《员工工资待遇、业绩提成制度方案》,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为每月900元,提成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确定。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
作者 杨永琦
出处 《人事天地》 2015年第2期47-49,共3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