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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聘任制公务员正式引入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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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日起,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正式引入"淘汰机制",公务员出现"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或"旷工连续超15天"等情形,将被解聘。深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出现14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聘及应当解聘。其中。
出处 《人事天地》 2015年第3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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