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2月2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就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出处 《人事天地》 2015年第4期39-3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