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留学人员在津创业可申领房租补贴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外专局出台留学人员来津创业房租补贴申领办法,进一步激发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办法规定,回国时间不超过5年,在天津市各区县租用经营场地创办企业,或在市、区两级认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专业孵化器内注册企业,且本人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运营良好的,可以申领创业房租补贴。房租补贴依据创业者和招用人员数量,按照每人1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天补贴1元、最多不超过6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最长补贴24个月。
出处 《人事天地》 2015年第5期59-5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