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中,开宗明义地告诉我们:“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用“过程”将数学的研究对象、方式和意义讲得清楚明白,这与我们过去把数学称为是“研究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科学”是不尽相同的.这种变化主要是在于新的课程论和现代的教学观所决定的.《标准》中的“过程”,最为关心的不是给数学下定义,是对教学方法的变革,是对学习方式的改变,是对数学价值的重新认识.从一定的程度上,教学数学不仅要掌握数学这门科学,还有比掌握科学更重要的东西,而这种更为重要的东西就蕴含在过程之中,同时也包括过程的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讲,数学是科学,数学是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