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咸丰五年十一月胡林翼、官文创制湖北厘金后,湖北的厘金制度、厘金收入为考察对象,运用档案史料,基本统计出目前已知咸丰五年后湖北的厘金收入。探讨胡林翼运用地方士绅办理厘金这一现象的实质,认为:地方士绅在办理厘金过程中充当的不过是督抚手下办事人员的角色,谈不上绅权的扩张。一胡林翼、官文创立湖北厘金太平军兴起之前,清政府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全国财权集中于户部,地方政府的财政机动权非常小。以地丁钱粮征收为例,清乾隆年间。
出处
《人文论丛》
2008年第1期511-521+5,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