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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湘事难办,天下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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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制,省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于每省设巡抚管理军民要政,又设总督兼辖两省或子省(四川一省又设巡抚,又设总督,是一个例外),意在相互监督和牵制。总督官阶为从一品,巡抚为正二品,但两者没有上下从属关系,他们都从属和代表着皇帝,对皇帝负责。如果督、抚同城,一省要政例应两者和衷商榷着办,但总督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只有巡抚的省份,要政均由巡抚个人处置,但重大事件须咨商兼辖总督。
作者 吴剑杰
出处 《人文论丛》 CSSCI 2013年第1期285-29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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