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是中国哲学中两个重要的哲学命题,也是现代中国哲学学科体系之中的两个重要学术概念,人们通常将其理解为我们在进行经典途释之时对待文本的两种不同方法和态度,而缺乏从本体论的层面对两者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进行深层的反思。在本篇文章中,笔者从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视域出发,将'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视为我们在理解和诠释文本之时会同时出现的两个现象,对两者在理解和诠释当中的不同维度给予揭示。笔者认为。
出处
《人文论丛》
CSSCI
2016年第1期48-55,共8页
基金
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