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湖北厘金的创制与积弊太平天国起义前,清廷严加控制各省财权。以道光七年湖北地丁钱粮支解为例,应征起运额银'八十七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两一分三厘',存留额银仅为'一十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两六钱九分'。①由于镇压太平天国军费激增,至咸丰三年,户部库存正项待支银仅有293798两。②为应对危局,清廷被迫将部分财权下放地方.
出处
《人文论丛》
CSSCI
2018年第2期217-225,共9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晚清两湖地方财政与社会变迁研究”(项目编号:13CZS07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财政转型与国家财政治理能力研究”(项目编号:15ZDB037)、“中国古代财政体制变革与地方治理模式演变研究”(项目编号:17ZDA17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