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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書》古義與金文新證二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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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詩》、《書》成書甚早,其文辭古雅,歷代學者多有《詩》、《書》難明之嘆。比年以來,考古學發展迅速,出土文獻材料與日俱增,且多爲先賢所未曾獲睹。二十世紀初,王靜安先生嘗提出著名之'二重證據法',謂以今日之新發現、新材料、新學問補足、印證,乃至修訂傳世文獻、古籍之記述。從今日新見之青銅器銘文可知,金文用語形式更靈活多變,不拘一格,細審其用詞、用語,實有不少能與《詩》、《書》等先秦古籍參照比觀者,吾人固可藉此契機,將兩者作比觀發明,互補有無。因此,本文以新見金文材料與傳世文獻作相互印證,從而對《詩》'假以溢我'及《書》'乃命寧予以秬鬯二卣'二語之語義内涵作重新探討。
作者 鄧佩玲
出处 《人文中国学报》 2012年第1期69-101,共33页 Sino-Humanitas
基金 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學資助委員優配研究金(General Research Fund)資助項目成果之一(RGC Ref.No.84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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