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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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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煤炭企业工资制度基本上仍是功能比较单一的等级工资制,既不能体现煤矿生产艰苦性的特点,也不能反映多种劳动形态特征差别。加上以往每次调资都过多地考虑了资历、工龄、物价等非劳动技能因素,使工资标准与实际技能水平严重背离,形成平均主义的分配形式。据对六盘水三个统配矿务局调查,实支工资总额中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所占比重高达52%,而标准工资比重仅占44%,其它工资占4%。津贴、补贴项目约40余种。标准工资作为反映职工技术能力水平的基本要素,在工资结构中所占的比重畸低,是不正常现象。为了真正发挥工资的激励机制,工资额的差别必须能够代表和反映劳动的差别,工资的结构形式也必须能正确反映劳动的结构形式。按不同的劳动领取不同的工资,才能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经营目标的长期行为,促使职工政治思想、专业技术和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克服平均主义。
作者 王思诚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14-16,共3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关键词 煤矿 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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