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对民营银行问题的讨论始于1999年,经过各界的争论,目前对民营银行的性质和发展路径基本形成共识。从性质上看,民营银行不是私有化,而是指股份制改造。主要通过吸收民间资本,并以民间资本为主要成分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适应市场机制运作的现代金融企业。如何协调民间资本与现有金融资本之间的关系,是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先决条件,否则银企双方都没有积极性。如何保征民间资本投资回报率,同时又能有效利用民间资本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仍然需要在理论上继续探讨。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
2003年第9期49-50,共2页
China Township 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