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AB企业都有责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就中国防伪第四期刊登的“监督执法中的问题研究”一文所涉及的有关执法问题,我认为:B企业与A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属违法合同,其违法行为如下:1、B企业在签订合同的内容上有一个明显的违法问题,主要是B企业为A企业提供方圆标志属违法合同。因为B企业所获得方圆质量标志是在该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设备等一系列都达到考核条件后。
作者 赵国利
机构地区 河北丰宁质监局
出处 《中国防伪》 2003年第9期69-69,共1页 China Anti Counterfei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