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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提前支取、挂失工作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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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一:王男和李女于1995年10月1日结婚,婚后由于性格不和,自1997年3月起分居。20O0年1月1日,李女回家看望儿子时,发现抽屉里有一张王男存入A银行的10万元定期存单,于是顺手拿走。次日,李女凭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将存单提前支取。王男遂向法院起诉A银行,要求A银行承担其存单提前支取所造成的损失。
作者 张建华
出处 《农村金融与市场经济》 2003年第4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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