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逃废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有偿还能力故意拖欠贷款本息;(二)提供虚假的贷款申请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三)恶意提供虚假或权属不清的担保登记,拒绝重办或补办贷款担保手续;(四)挤占挪用贷款或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造成贷款沉淀;(五)利用破产或合并、分立、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兼并等改制机会,故意逃废金融债务;(六)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继续拖欠贷款本息;(七)担保单位不履行约定的担保责任;(八)其他恶意拖欠贷款的行为.
出处
《新金融》
2003年第9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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