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不得作为股东出资
出处
《新企业》
2003年第9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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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姜亚兰,江南.抵押财产不能出资[J].北京工商,2003(8):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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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士忠.现阶段银行业押品管理风险因素分析[J].中国经贸,2016,0(14):151-152.
-
3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若干规定[J].中国商贸,1997,0(14):9-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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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J].中国劳动,1997,0(5):40-40.
-
5姜亚兰,江南.已抵押的财产不得作为股东出资[J].川南工商,2003(3):31-31.
-
6姜春毓.企业破产中存在的问题[J].大连大学学报,1997,18(5):58-62.
-
7刘学金.合作基金会减少逾期借款的对策[J].中国农业会计,1995(11):38-38.
-
8高志刚,王伟.关于抵押资产评估的特点[J].经济研究参考,1999(75):37-38.
-
9今明.房产投资的四大纪律九项注意[J].企业导报,2004(10):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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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金建清.在建工程抵押估价的成本法研究[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4):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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